已婚健身教练发现情人有外遇威胁发裸照给其老公索要30万分手费法院敲诈勒索
本报讯 重庆一名健身教练吴某伟在与谭某某发展不正当关系之后,发现谭某某又有了新的情人,约谭某某见面后,手持裸照和不雅视频威胁要发给谭某某老公和业主群,索要30万“分手费”,谭某某事后被迫向吴某伟支付2万多元。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吴某伟的判决书,法院一审判决其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
吴某伟今年31岁,是重庆的一名健身教练,大专文化。因涉嫌犯敲诈勒索罪,2020年7月27日被重庆市公安局两江新区分局抓获,次日被刑事拘留,同年8月11日被逮捕。
近日,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检察院公诉机关指控:2017年8月,被告人吴某伟与被害人谭某某认识后发展为婚外情关系。2020年6月,被告人吴廷伟认为被害人谭某某又与其他人有婚外情关系后,于同月23日,在重庆市两江新区金山街道某火锅馆与谭某某见面,从自己的手机里找出谭某某裸照和隐私视频,以将谭某某裸照和隐私视频发送给其老公和小区业主群,威胁谭某某,索要30万元的分手费,谭某某被迫承认给钱。
在吴某伟的索要下,谭某某于同年6月24日、同年7月1日先后两次通过微信转账,向吴廷伟转款22000元。
2020年7月27日,被告人吴廷伟被捉获归案,其到案后如实供述了上述事实。案发后,吴廷伟家属已代为退赔被害人谭某某22000元。
法院审理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吴某伟犯敲诈勒索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量刑建议适当,应予采纳。对辩护人提出吴某伟到案后如实供述、自愿认罪认罚、主动退赔,建议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予以采纳;对其提出吴某伟主观恶性较小的辩护人意见,法院认为,吴某伟与被害人之间婚外情关系本不道德,吴某伟以与被害人不正当交往中取得的被害人隐私视频照片相要挟,索要钱财,其主观恶性较大,对该辩护意见,不予采纳。
法院一审判决,判决吴某伟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
潇湘晨报记者 曹伟
【来源:潇湘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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