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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多久可以提请离婚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4-08-12点击:83

根据法律规定,离婚只有两种方式:一是登记离婚。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向婚姻登记部门提出离婚申请,办理离婚登记后,双方的婚姻关系解除;二是诉讼离婚。双方就离婚问题不能达成一致的,任何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请求法院用判决的方式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法院审理后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判决是否准予双方离婚,诉讼离婚只是时间问题。

为什么当事人会认为分居可以产生自动离婚的效果?根本的原因是对法律规定产生误解造成的,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第四项的规定,如果男女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经调解无效,可以认定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应当判决准许双方离婚。

上述的法律条文就是涉及到分居产生离婚效果的规定,但是从条文意思来看,是把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作为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标准,法院据此应当判决双方离婚。因为,夫妻感情破裂是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的唯一标准。

因此,分居两年是法院审理案件时,认定感情是否破裂的标准,并不会产生自动离婚的效果,也不可以产生自动离婚的效果。在实务中,即使是主张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以上的事实,也是需要提供证据来证明的,如何举证证明双方确实分居两年以上呢?这其实是有一定的难度的,夫妻双方离婚前确实有分居两年以上的事实,在很多案例中,因为无法举证导致败诉案例非常多。

有哪些证据能证明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以上的事实呢?笔者结合司法实务总结,此类证据主要以下几种比较常见:

一、政府部门出具的居住证或居住登记。

夫妻双方分居后,如果其中一方到了外地的,当地的政府管理部门都要求外来人员要进行居住登记或办理居住证。

二、房屋租赁合同、水电、物业缴、燃气等缴费单据。

该证据能证明夫妻一方在某地居住的事实。笔者提醒的是,这些费用支付时应当尽量使用银行卡支付,以留下相应的账单,增加证据的可性度。

三、双方签订的分居协议。

国外不少国家都规定,即使双方同意离婚,也要分居一年以上才能办理,签订分居协议本质上就是协议离婚。笔者认为在国内签订分居协议是有难度的,能签订分居协议,说明双方对离婚没有异议,很可能直接办理离婚登记。但是实务中也有不少人愿意先行签订分居协议。

四、微信、短信、电子邮件、通话录音等电子证据。

夫妻双方在日常沟通中形成的通信内容,如果含有分居的事实的,在实务中仍是较好的证据。不过,这类证据要注意收集的方法,可以向专业人员求助。

五、同事、朋友、邻居等熟悉的人员作证。

在分居期间,会有一定的人员对该分居事实有所了解,因此请了解事实的人员出庭作证,以证明双方分居的事实,这类证据在实务再结合其它证据,会形成较好的证明作用。

这几种就是常见的能证明双方有分居事实的证据,但是在实务中并不能只限于这几种,只要是能证明分居事实的证据,都可以提供,且最好能提供两种或以上的组合证据,以增强主张事实的可信程度,争取法院采信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