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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过程中夫妻分居时间的确定与法律意义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4-08-12点击:35

起诉离婚后,法官几乎无一例外地会询问双方有关分居的问题。假如此时您与对方已经分居,那么应该提前做好这方面的准备。因为分居是离婚诉讼中一个比较关键的问题。

所谓分居是指夫妻因夫妻感情不和而分开居住,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情形。既然分居是离婚案件一个比较重要的问题,那么法官就要确定双方是否已经分居及分居的时间。关于分居时间的确定,法官通常会按如下步骤去做:

1、询问双方,如果双方说法一致,则直接按照该时间确定;

2、如果双方对分居时间说法不一致,但差距不大,比如相差几个月的时间。如果改差距不影响对案件其他事实的认定,仅用于证明夫妻感情不和及是否符合法定破裂标准,则法官不会继续详查,即只会大致确认一个分居时间;

3、如果双方说法不一致且差异较大,或者涉及影响对其他关键事实的确认。则法官会要求双方当事人举证并以案件中其他证据辅助加以认定。

说完了分居时间的确认,本离婚律师再来谈谈分居时间在离婚案件中的法律意义。对一个标准的普通离婚案件来讲,分居时间的法律意义大致有以下几点:

1、帮助法官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分居两年以上一般会被认为夫妻感情破裂。

2、如果分居后其中一方没有履行抚养孩子的义务,则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要求对方支付分居期间的子女抚养费。索要数额当然与分居时间长短有关系。

3、有些法官会将分居起始时间作为追查当事人名下财产的时间起点。

4、辅助法官认定与离婚案件裁判有关的其他问题。比如分居后夫妻共同财产应该是由谁在管理控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