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新闻女方出轨生子 男方起诉要赔偿 法院离赔
近年来我国离婚率不断攀高
其中“婚外恋”导致夫妻离婚的比例
越来越高
近日,利川市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
妻子婚内出轨并产下私生子
丈夫起诉至法院要求赔偿
基本案情
2014年5月,小燕(女)和小钱(男)登记结婚。
2019年起,小燕经常外出与他人交往并同居,小钱发现后要求小燕出具保证书一份。
2020年1月,小燕生育一男孩小瑞,与小钱共同抚养两年后,经鉴定,排除小钱系小瑞生物学父亲。2023年初,小钱诉至法院,请求判令与小燕离婚并要求其赔偿抚养小瑞生活费及精神抚慰金。
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小燕系有夫之妇,违反夫妻间基本的忠实义务,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他人生育子女,其行为严重侵害小钱人格尊严。小钱在抚养小瑞过程中倾注了情感和精力,当得知其非亲生时,自尊心必然严重受挫,社会评价必然降低。为促使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经承办法官悉心调解,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小瑞由小燕抚养,小燕赔偿小钱抚养费及精神损害抚慰金30000元。
法官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三条规定: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本案中,小燕在婚内与他人生育子女,该行为违反了夫妻间的忠实义务,二人离婚,符合《民法典》一千零九十一条的规定,另外,小钱抚养婚生子小瑞三年,因此,小燕对小钱进行精神损害赔偿及支付抚养费。
不负初心 方得始终
婚姻神圣 请君珍惜
供稿|团堡法庭
编辑|冉利咸
审核|杨 露
签发|汪小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