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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冷静期是什么意思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4-08-06点击:62
郭律师观点:
我国自古以来就有“宁拆一座庙,不毁一桩婚”的传统,因此,民法典给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增加了难度,一是给予30天的冷静期,二是冷静期过后30天内双方必须都到场领取离婚证,否则不能协议离婚。
离婚冷静期出现在协议离婚中,从民政局收到协议离婚申请之日起30天内,如果夫妻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民政局撤回离婚登记的申请,另外,在30日冷静期届满后的30天内夫妻双方应当亲自到民政局申请发给离婚证,如果仅有一方到民政局或者双方都未到民政局申请发给离婚证,民政局视为双方撤回离婚登记的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