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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条法理分析--离婚冷静期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4-08-06点击:39

新中国成立后颁布的第一部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婚姻家庭关系作为与咱们日常生活最密切的关系之一,在《民法典》中发生了一些变化,其中一个亮点就是新增的“离婚冷静期”的相关内容。

一、离婚冷静期的具体规定

首先,让我们看看“离婚冷静期”在《民法典》中的具体条文: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可以看出,在“离婚冷静期”的设定下,也就是2021年1月1日之后,夫妻双方想要去民政部门成功办理协议离婚,最起码要经过以下几道程序:第一,带着“离婚协议”,双方一起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申请;第二,在“主动申请期”里,夫妻双方均不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第三,在“被动撤回期”里,夫妻双方一起去民政部门领离婚证。

二、离婚冷静期的适用范围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离婚的途径有两条,即: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而《民法典》规定的“离婚冷静期”只适用于协议离婚。也就是说,到法院起诉离婚的,不适用《民法典》这一条款的规定。

三、离婚冷静期的设立目的

离婚冷静期的设立目的很直观:①减少“冲动离婚”;②维护未成年人子女利益;③推动社会关系和谐稳定。


都说孩子是父母的心头肉,但也是离婚的第一件牺牲品。据《中国法律年鉴》统计,我国未成年人犯罪有50%—60%来自离异家庭。当父母离婚的意愿摆在了第一位,孩子的需求往往会被忽视。轻者单纯的物质保障不足,重者导致其情感缺失缺乏关爱。离婚冷静期的设置,给予父母一段冷静思考的时间考虑好关于未成年子女抚养与成长的相关问题。


家固天下稳,家和万事兴。婚姻与家庭关系的稳定关系着国家和社会的和谐稳定。离婚冷静期是一次善意的提醒。提醒大家谨慎行驶权利,激发对婚姻家庭的责任心,使社会形成良好的婚姻家庭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