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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离婚冷静期你应该知道这些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4-08-06点击:73

《民法典》第1077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第1款)前款规定的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第2款)”


什么是离婚冷静期?

离婚冷静期是指夫妻俩协议离婚时,政府给要求离婚的双方一段时间,强制双方暂时搁置离婚纠纷,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冷静思考离婚问题,考虑清楚后再决定是否离婚。法律规定让双方冷静思考离婚问题的期限就是离婚冷静期。



离婚冷静期如何“冷静”?

《民法典》第1077条规定了两个“30天”,第一个30天是“离婚冷静期”,留给夫妻俩好好考虑是否真的要通过离婚解决夫妻双方的矛盾,第二个30天是离婚的夫妻俩申请领证的期限

依据《民法典》第1077条规定,向民政局申请协议离婚的夫妻双方,从向民政局申请离婚那天起的第一个“30天”内,应该冷静、理智地对自己目前的婚姻状况以及今后的生活进行充分的考虑,重新考虑是否以离婚方式解决夫妻双方间的矛盾,考虑离婚对自身、对子女、对双方家庭以及对社会的利弊,避免冲动之下离婚。本条规定的第一个“三十天”就是离婚冷静期。在第一个“30天”内,夫妻中任何一个人或者双方不想离婚的,可以找民政局撤回离婚登记的申请,对此,民政局应当立即终止登记离婚手续的办理

如果第一个“30天”过去了,当事人仍然坚持离婚,双方还需要在接下来的第二个“30天”内亲自去找民政局申请发给离婚证。民政局核实夫妻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的,而且双方已经考虑清楚,对子女由谁照顾抚养、欠债怎么还、财产怎么分等事项都协商达成共识的,民政局才可以帮双方办离婚登记,发给双方离婚证。如果第二个“30天”内,夫妻双方有任意一个没有亲自跑到民政局申请发给离婚证,法律上就视为夫妻俩是不想离婚,等同于任何一方或者双方都向民政府撤回离婚登记的申请。



打官司离婚也需要冷静吗?

《民法典》第1077条关于离婚冷静期的规定,只适用于向民政局申请登记离婚的情形,不适用于到法院打官司的诉讼离婚情形。也就是说,只有到民政局要求离婚的,夫妻俩才要“冷静”一下,打官司离婚的,法律并不强求夫妻冷静。

但是,实践中,有的法院在办案过程中,出于和事佬的心态,抱着尽量劝和不劝分的想法,要求夫妻俩打官司离婚时也得冷静冷静,冷静期少则一个月,最多的可以到三个月。最高人民法院总结了法院办案的经验,在2018年7月18日公布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的意见(试行)》(法发[2018]12号),允许打官司离婚的情况下,法院在符合条件的时候可以要求夫妻双方冷静。但是最高人民法院在文件中明确要求,只有夫妻双方都表示同意,法院才可以发通知书要求正在闹离婚官司的夫妻双方回家静静。



事实上,我国法律就打官司离婚的情况,已经设计了诉讼必须调解和再次起诉的时间限制,《民事诉讼法》(2017年修正)第124条第(七)项明文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官司时,必须对双方进行调解,且法院判决不准夫妻离婚和夫妻经过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先起诉的一方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人民法院关门不予受理。前述调解要求和时间限制,实际上已经给闹离婚官司的夫妻双方提供了充分的冷静时间,完全没有必要再另外设置一段冷静时间。但是最高人民法院出于维系家庭稳定、尊重双方意愿的考虑,仍然允许在夫妻双方都同意的情况下,允许法院发冷静通知书要求正在闹离婚官司的夫妻双方回家静静。

但是,也有的法院似乎走得太远,在夫妻双方都同意的条件并不满足的情况下,就向双方发出冷静通知书。比如,福建省连城县人民法院没有得到双方同意,就发出了冷静通知书。温州中院也在夫妻俩已经明确表示双方不可能重修旧好,也没有同意再回家冷静考虑一段时间的情况下,就向当事人发出了冷静通知书。这些都是和最高人民法院文件精神不符合的一些做法。

离婚冷静期,虽然备受非议。但《民法典》强制要求双方向民政局申请离婚时必须冷静,主要是考虑到以到民政局离婚太容易,但打离婚官司又极度繁琐,两种摆脱婚姻关系的渠道的难易程度差别很大,有矛盾的夫妻可能冲动下往民政局跑,轻而易举就冲动离婚了。引入离婚冷静期,可以让两种渠道的难易程度回到一个差不多的水平。但是,考虑到双方如果谈拢了自然就跑民政局去了,会不惜撕破脸皮也要闹离婚官司的,往往是已经难以平心静气坐下来协商的了,如果在没有获得夫妻双方同意的情况下,就要求双方回家冷静,可能使本来就急于摆脱婚姻关系的双方反而落入牛皮糖怎么也甩不掉的窘境,

被家暴了还需要冷静吗?

最高人民法院在其编写的《民法典婚姻家庭编条文理解与司法适用》中明确表示,在因家暴引起夫妻双方婚姻关系名存实亡时,夫妻双方无需冷静。有学者表示,在这种情况下,家暴受害者的诉求往往不仅仅是摆脱婚姻关系,还包括其他自身合法权益的捍卫,这个时候当事人应当直接到法院去打离婚官司,而这已经和在跑民政局登记离婚时才强制要求的冷静期无关了。此外,受害者还可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以保障自己的人身安全。


(图源网络)

责任编辑:罗寰昕

文字编辑: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