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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立法给婚外生婴幼儿上户籍是不是说国家准许婚姻外可以乱搞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4-07-29点击:47

今天我在网上看到这也一个视频,大概内容是说,现在国家一些城市比如上海成都都出台相应的政策,给没有户籍的或者说婚外生育的婴幼儿上合法划上户籍,并规定婚外孩子有权合法继承亲生父母的财产。他认为这个政策的本质是让国民可以婚外乱搞,只要生娃,怎么搞都行。


看了这个视频,你有何感想:我告诉你我的感想是太无知了,太愚昧了。

国家政府部门立法给已生孩子的户籍准以合法登记,以及私生孩子有继承财产的合法权,那是从尊重生命的角度来考虑的,那是从婴儿的角度来考虑的,因为孩子是无辜的。既然他们出生了,就应该享受作为人的平等权利。就应该受到社会爱戴,法律的保护。

中国《民法典》诞生以后,《新婚姻法》已经废止,原来的婚姻法中的重婚罪已经废除。

但是《民法典》规定夫妻间有相互忠诚的义务以及与他人同居或重婚的属于婚姻过错方应当承担过错赔偿责任。

对于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另一方可以提出离婚,人民法院调解无效的,可以判决离婚 ;同时无过错一方可以提出精神损害赔偿 ,赔偿数额根据伤害程度和过错方的收入确定。

这也就是说,法律规定夫妻间有互相忠诚的义务。如果你不履行义务,即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可不是这位学者所说的想咋搞就咋搞,只要搞出娃就行。

中国是一个文明古国,是一个礼帮之国,讲究的仁义礼智信。

“性善说”,曰:“恻隐之心,人皆有之;羞恶之心,人皆有之;恭敬之心,人皆有之;是非之心,人皆有之。恻隐之心,仁也;羞恶之心,义也;恭敬之心,礼也;是非之心,智也。仁义礼智,非由外铄我也,我固有之也,弗思耳矣。” (《孟子·告子上》。

讲到这里,我想问一问你们,你们对此有何看法?评论区留言。谢谢你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