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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都说结婚容易离婚难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4-11-08点击:7
婚姻不幸,想要离婚,协议不成的情况下,只能诉至人民法院。众所周知,法院判决支持与否的法定事由就是“夫妻感情破裂,无和好可能”。但是,感情毕竟是两个人的事,如何认定夫妻感情是否破裂,确是最难以认定的问题。为此,最高人民法院对离婚案件的判案标准进行了细化规定。其中规定了两种情形,属于夫妻感情尚未破裂:第一、第一次起诉离婚,被告表示不同意离婚,没有原则性矛盾,夫妻感情尚未完全破裂的;第二、正在下岗待业的职工,对方因另一方下岗,经济困难第一次起诉离婚的。这两种情形法院应判决不予支持离婚诉请。相比较而言,第二种情形是比较好理解的,第一种情形中的“原则性矛盾”,如何判断、理解、适用,无法做具体的规定,实践中只能交由审判法院做具体解释。但是按照一般生活理解,“原则性矛盾”,一般包括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等情形,如果仅是一般家庭纠纷,第一次诉讼的话,是难以得到法院的支持的。这样看来,结婚容易离婚难确实不是危言耸听,中国的传统思想“宁拆十座庙、不毁一桩婚”,所以,即使是诉至法院,法官对此也是非常慎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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