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调解室里的那些事关于离婚
我们先来看看关于民法典关于离婚的规定。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接下来,我们来听听今天这位当事人的故事。
今天这位当事人是位女士,是带着一把切牛排的刀来的。我们叫她小A吧。小A情绪特别崩溃,来了把刀往桌子上一拍,坐下就对我大喊大叫,我都还没弄清楚她想做什么,她就一边哭一边逼问我,为什么不让我离婚,非要看着我去死吗?离个婚怎么这么难呀?待她情绪稳定后,我才听到了关于她的较完整的故事。
小A40多岁,成婚多年,有一个在读高中的女儿。她已经起诉过一次离婚了,因为她老公不同意离婚以及证据不足等问题,婚没有离掉。她只要一不开心,就会跑到调解室来闹,先把工作人员骂一顿,再说老公怎么家暴自己,说自己多么多么苦。全部讲完了之后,会对工作人员命令,你今天就得让我离婚。但是,她提供不出任何关于她老公家暴的证据。比如说:报警记录、家暴劝诫书、医院的伤情记录等等,全部都没有。谈到这个问题,她就会说:“孩子还小,我不想让孩子受到伤害,我一直忍着了。我现在忍不下去了,我想离婚,你们为什么不让我离......?”
我们再来听听她老公的说法。他老公说:“我觉得我老婆有被害妄想症,你们能不能帮我把她送去检查检查?我们家通常都是她在找事,我能忍她5分钟,但是我没办法一直忍,所以就会一直吵架。她总会自己编造一些从来没有发生的事情来指责我,比如:说我家暴她这个事,我从来没有动过她一根手指头。现在天气挺冷的,她早上起床就把窗户全部打开,完全不顾我还在睡觉。我跟她说了很多次,你等我起床再开卧室的窗,她完全没有反应,依然我行我素。她说她是信上帝的,每天晚上20:30就消失了不见了,一问她去做什么了,她就说信仰自由。她发短信、打电话骂我,骂的那叫一个难听,难听程度是你想象不到的......”
这两个人坐在我的对面,就因为这个开窗和关窗的事儿,吵的天翻地覆。针尖对麦芒,互不相让......
小A吵几句就情绪崩溃了,转头就逼问我,为什么不让我离婚吗?
我跟小A解释,离婚有离婚的法律规定及程序,你得按规定和程序办事。小A说,程序是死的,人是活的,我现在就想离婚!
小A老公跟我说,我觉得我们只是吵架,还没到离婚的程度,我不想离婚!
我问小A老公,你嘴里的夫妻关系那么糟糕,你为什么不同意离婚?他说:不论感情,只论责任,孩子还小,要给孩子一个完整的家。
一个情绪崩溃,无处发泄,只能跑到法院发泄的老婆!
一个满嘴责任守着迂腐的家庭观念不肯离婚的老公!
对了,还得提一下他们的女儿,我在小A的手机录音里听到了他们女儿歇斯底里吼出的一句话:“我受不了你们了,我想去死!”
以上种种交织出一个不得安宁的家。
离婚起诉到法院,没有离不掉了,只是时间问题。小A的婚姻在规定和程序上来说,还有半年时间就可以结束了,但是小A不想等了。我深知这样的婚姻对他们一家三口都是折磨,但是我无可奈何。小A最后接受了我们安排的免费的公益咨询,希望能对她有所帮助!
法与情有时候共存不了,也无法评判。只希望所有处在水深火热的婚姻中的每一位都能够在法与情中找到一个对自己最好的方式,静静的等待并迎接新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