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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装摄像头偷拍的证据可以用来证明出轨么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4-07-25点击:63

今天我接受了一个咨询,是关于“出轨”取证问题的,那么今儿就和大家聊聊这个话题。


今天我接受的咨询的问题是女士发现爱人出轨,并且已经查到了其爱人和出轨的对象在一个小区租房居住,那么她在楼道里安装了摄像头去拍到了其爱人和出轨对象共同出入的视频,是否可以作为合法证据使用,是否可以用于起诉离婚呢?

首先,我们先来分析下关于安装了摄像头取证的问题,我认为这个需要区别对待。

一、安装在自家或者车上,我认为这个虽然听上去不那么的好,但是取得的证据应该是可以合法使用的。

因为家或者自己的车辆,夫妻双方都拥有对该空间的支配权,在该空间发生的行为对于夫妻双方而言都不属于隐私,如果妻子取得了丈夫出轨的画面,是可以作为合法的证据。当然,但是如果妻子将拍到的视频公之于众,损害了丈夫的形象,那这可能就是侵犯对方隐私,涉嫌侵犯名誉权。

二、在公共场所,如酒店的公众区域。如果能够取得监控录像,除去证据有效性的问题,只谈合法性的话,那么该证据是合法的。但是,目前有些人也会采取一些相对极端的做法,就是长期跟踪拍摄,我认为这种可能涉嫌非法获取公民信息罪。拍到的素材应当是无效的。

第三,如果是在第三方私人空间,比如酒店房间,或者他人家中,通过安装摄像头偷拍取得证据,那么即便拍到了出轨的证据,也无法作为有效的法律证据,反倒会涉嫌侵犯隐私权。类似的情况还有监控家里的非家庭成员,如家中的保姆,在其不知情的情况下偷拍,也会涉嫌侵犯隐私。

第四,如果是一定意义上的公共区域。如咨询我的人提到的小区楼道的公共区域。我认为一般来说,应当是有效的。唯一的例外可能是如果摄像头的位置不好,可能会侵犯了邻居的隐私权。当然,他们的咨询有个其他的明显的问题。就是及时拍到了共同出入,其实并未拍到发生实质性的关系,对于证明“出轨”的力度上是打了折扣的。

第五,还有明显不能使用的情况,包括了“钓鱼执法”,即如果为了证明对方的出轨行为,指使他人引诱、欺骗配偶与其发生性关系而取得的证据,这种情况因为违反民事活动的公序良俗原则,同样不能作为有效的证据使用。还包括使用违规拍摄设备,如国家明令禁止的“针孔摄像头”。

那么,我们再来看总结一下偷拍的证据能否作为证明出轨的证据来使用呢?我们从证据类型,是否符合三性和证明力上来去给大家解释。首先,偷拍偷录的证据应当属于七种法定证据类型中的视听资料。其次,被法院采信的证据应当符合合法性、真实性和关联性三个原则。再次,要看证据的证明效力,能否有效的证明其出轨。该咨询中,根据之前的讨论,虽然说证据符合三性,但是我认为证明效力上是有所欠缺的。与之相比,更加强有力的证明应当是物业或者邻居的证人证言,证明其一直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因此,这位女性看是辛酸的做法,实则可能很难在诉讼中取得理想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