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浏览器版本过低,为保证更佳的浏览体验,请点击更新高版本浏览器

以后再说X
NEWS

新闻中心

中秋节可领结婚证吗回复来了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4-10-09点击:16
中秋节不仅是家人团聚的节日
也是情侣们缔结良缘
共筑爱巢的美好时刻

今年,金山区婚姻登记中心
为满足各位新人们的美好愿望
在这个中秋节
依旧对外开放结婚登记业务
小编在这里提醒各位
在“中秋”办理结婚登记的新人们
务必带好以下相关材料

证件及证明材料

1.双方的居民户口簿或有效户籍证明原件;

2.双方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如双方均非本市户籍的,还需提供一方本市有效居住证原件;)

3.现役军人需提供有效的军人证件、居民身份证和团级以上的政治工作部门出具的有效期内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4.当事人声明婚姻状况为离婚的,且与户口簿记载婚姻状况不一致的,须提供离婚证或人民法院生效的离婚调解书、判决书或离婚证明书。(国外法院离婚判决书须经国内中级人民法院进行裁定并出具裁定书、国外婚姻机关登记离婚的须经其居住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构的认证和我国驻该国使、领馆的认证);

5.当事人声明婚姻状况为丧偶的,当事人提供的居民户口簿或户籍证明上的婚姻状况须与当前的实际情况相一致或提供配偶死亡证明;

6.双方近期3张2寸正面免冠合影彩色证件照,不得使用合成照、艺术照、婚纱照、生活照、剧照等。

温馨提示

1.上海婚姻登记现已支持“跨省通办”!
如准新人双方均不是上海户籍,需要提供双方纸质户口簿、身份证,及一方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就可以在本市任意一个区级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结婚登记。

2.本市户籍的居民可享受“两个免于提交”政策:即本市政府部门核发的材料,原则上一律免于提交;能够提供电子证照的,原则上一律免于提交实体证照。

3.另外,新人们如果没有带照片,登记中心有便民服务的自助拍照机可供使用哦!

4.成功领证后,记得通过“随申办市民云”(APP、微信小程序、支付宝小程序)首页“亮证”入口,在线申领你的电子结婚证哦~






记者:王佩永

编辑:俞萝寅
责编:俞岚婷
审核:陈建军、林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