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案不小办上门调解的离婚纠纷
近日,在忻府区法院速调快审团队的精心调解下,一起矛盾颇深的离婚纠纷案终于实现案结事了人和。与以往不同的是,这次调解的地方不是在法院,而是上门去了当事人请求指定的一个固定地点......
感情不和,妻子二次起诉离婚
2024年5月,小王(化名)向忻府区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要求与丈夫小李(化名)离婚,并依法进行财产分割及彩礼返还等事宜。承办法官在阅卷并联系双方当事人后,了解到该案系小王第二次起诉离婚,双方缺乏交流沟通,夫妻关系名存实亡,感情确已破裂且无和好可能,双方都同意离婚。
矛盾较大,直接下判还是耐心调解?
法官继续深入了解,发现小李虽同意离婚,但在财产分割以及彩礼返还上与小王存在较大争议。如果直接下判,不仅矛盾难以化解,财产后续履行也会有更多困难。但若是耐心细致地做调解工作,说不定会有转机。为此,法官本着调解优先、便于履行的原则,多次电话与当事人沟通调整调解方案,最终双方同意进行调解。
都在异地,法官主动上门调解
“法官,我还有辆车被他给藏起来了,我要见到车才愿意调解......”
“法官,车被我放在一个桥洞下面了,要不咱们一起去放车的地方看看......”
原、被告争议较大的财产为原共有的车辆,原告表示要想调解必须见到这辆汽车,而汽车停放于太原市某处。加之双方均在外地,为便于现场查明和履行调解内容,同时减轻当事人诉累,经双方当事人同意,法官带领调解团队前往争议车辆所在现场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小王突然改变想法,小李听到后情绪也激动起来,双方再次发生争执,表示不愿意继续调解,气氛又紧张起来。法官及时进行劝解调和,以二人过去的感情为切入点,忆前缘、叙亲情、释法理,耐心打动、缓和双方情绪,功夫不负有心人,在情、理、法并济的耐心调解下,最终二人解开心结,达成了离婚调解协议,现场签署了调解协议书,并当场履行了各自义务。
编者的话
把屁股端端地坐在老百姓的这一面,始终站稳人民立场,这是人民法院司法办案的宗旨。忻府区法院坚持能动司法,充分发挥“枫桥经验”和“旭辉工作法”,将法庭搬到群众家门口,变“坐堂问诊”为“上门问诊”,注重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将情、理、法深度融合,努力追求案结事了人和的目的,用实际行动绘就能动司法新“枫”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