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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那些事子女由谁抚养原则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4-09-26点击:17

孩子归谁

是离婚家庭绕不开的话题

今天冯律师和大家聊一聊离婚诉讼中孩子抚养规定~

一、不满2周岁幼儿

民法典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法院予以支持:  

1、患特殊疾病;

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2、不抚养

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

3、其他原因

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

另外,父母双方协议不满两周岁子女由父亲直接抚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人民法院也会支持。

二、已满2周岁幼童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 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1、双方均要抚养,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 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2、双方均要抚养且条件相同,优先考虑:

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 或者外孙子女的,可以作为父或者母直接抚养子女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03轮流抚养

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直接抚养子女的,人民 法院应予支持。

三、8周岁以上儿童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