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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多次提起离婚诉讼未果 经法官调解双方达成协议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4-09-25点击:28
封面新闻记者 杨博
夫妻本是同林鸟,但当缘分走到了尽头,“好聚好散”也不失为一种恰当地处理方式。近日,温江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当事人当庭履行27万元,案结事了。
2004年,原告蒋某芬与被告廖某华经人介绍认识结婚,双方均系再婚,婚后双方未共同生育子女。婚姻存续期间,因双方无感情基础,多次为琐事争吵,导致矛盾激化,2018年起,双方开始分居。2020年、2021年,原告蒋某芬先后2次向温江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经法院判决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2022年,原告蒋某芬再次向温江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承办法官邓奎受理案件后,发现该案情况比较特殊,原告三次提起诉讼只为解除婚姻关系,且双方已分居多年,夫妻关系名存实亡,更适宜调解离婚。因此,承办法官本着为双方当事人提供便利、帮助解开心结的原则,充分发挥法官“柔情调解”优势,组织双方进行庭前调解,从情、理、法多角度引导当事人理性思考。
最终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廖某华同意与原告蒋某芬离婚,原告蒋某芬自愿补偿被告27万元。经承办法官多次释明自动履行生效裁判文书义务重要性,调解书送达当日,原告蒋某芬当即给付了案款,同时被告廖某华为原告蒋某芬出具了收条。至此,4年离婚纠纷得到圆满解决,原、被告也终于放下心结,开始各自的新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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