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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到了离婚调解书或判决书还需要拿离婚证吗--婚姻家庭法55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4-09-24点击:44

唐女士起诉丈夫离婚纠纷一案,法院经过调解,双方达成了离婚协议,法院出具了民事调解书并送达给了双方。调解协议的内容之一就是唐女士和其丈夫自愿离婚。那么在唐女士拿到离婚调解书后还需要到婚姻登记处去领取离婚证吗?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可见,拿到生效的调解书或者判决书,已经离婚了,不能也不需要再去办理离婚登记。调解书生效的条件是调解书已送达双方。判决书生效的条件是:(1)判决书如果是一审的,在双方收到判决书后十五日内均未上诉;(2)如果是二审判决书,须双方均收到二审判决书。另外,提醒一下:如果一审判决离婚,一方上诉或者双方均上诉的,在二审判决生效之前,一审判决并不发生离婚的效力,由二审来决定是否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