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程律所法院的离婚判决书是长期有效的吗
离婚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协议离婚,一种是诉讼离婚。由法院判决的离婚就是诉讼离婚,那么,法院的离婚判决书是长期有效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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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是肯定的,法院作出的裁判文书,包括离婚判决书,一经生效即具有永久法律效力,除非被依法撤销。换言之,离婚判决书在生效后,其法律效力是长期存在的,不会因时间流逝而失效。
离婚判决书生效后,其法律效力等同于离婚证,是证明婚姻关系解除的重要法律文件。
离婚判决书自当事人收到之日的次日起计算上诉期间,一般为15日。如果在这个期限内没有提出上诉,判决书就会生效。
如果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则从公告日满的第二天开始计算上诉期。
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调解书,不得申请再审。这意味着一旦离婚判决书生效,其法律效力就是确定的,不能通过再审程序来改变。
虽然离婚判决书具有长期有效性,但如果存在法定撤销事由,如程序严重违法、认定事实错误等,相关当事人可以通过法定程序申请撤销该判决书。然而,这种情况较为罕见,且需要满足严格的法律条件。
法律链接: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五条 判决书应当写明判决结果和作出该判决的理由。判决书内容包括:
(一)案由、诉讼请求、争议的事实和理由;
(二)判决认定的事实和理由、适用的法律和理由;
(三)判决结果和诉讼费用的负担;
(四)上诉期间和上诉的法院。
判决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所以说,法院离婚判决书在生效后是长期有效的,其法律效力等同于离婚证,是证明婚姻关系解除的重要法律文件。除非存在法定撤销事由并经过法定程序撤销外,该判决书的法律效力将长期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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