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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知识离婚案件调解无效怎么判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4-09-17点击:5

这段文字描述了离婚案件调解无法达成协议时的诉讼程序和判决结果。若调解无效,则人民法院有责任依法作出裁决。判决应当根据当事人的婚姻状况,判决准予离婚或者判决不准离婚,双方关系破裂,调解无效的,准予离婚。有五种情形之一的,调解无效的,准予离婚:重婚或者配偶与别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赌博、吸毒等坏习惯;因感情不和而分居两年;其他情形导致夫妻关系破裂的。

若离婚案件调解无法达成协议,离婚诉讼程序将按照法律规定继续进行,人民法院有责任依法作出裁决。判决应当根据当事人的婚姻状况,判决准予离婚或者判决不准离婚,双方关系破裂,调解无效的,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调解无效的,准予离婚:

1、重婚或者配偶与别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赌博、吸毒等坏习惯;

4、因感情不和而分居两年;

5、其他情形导致夫妻关系破裂的。

离婚案件调解无效怎么判?

离婚案件调解无效怎么判?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或者夫妻双方协议离婚的,应当进行婚姻登记,办理离婚登记或者进行离婚登记备案。未办理离婚登记或者未进行离婚登记备案的,不得以夫妻双方未办理离婚登记或者未进行离婚登记备案为由主张离婚。因此,如离婚案件中调解无效,可以通过法院依法进行判决。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法院可以依法作出调解、判决或者裁定。

离婚案件调解无效时,法院有权依法作出裁决。如涉及重婚、实施家庭暴力、虐待、赌博等不良行为或分居满两年等情况,法院判决准予离婚。同时,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或协议离婚的,应进行婚姻登记。如未办理离婚登记或未进行备案,则法院不得以未办理离婚登记或未进行备案为由主张离婚。因此,如调解无效,可以通过法院依法进行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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