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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轨不等于净身出户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4-09-12点击:39

生活中很多女性朋友,一旦掌握男方的出轨的证据,就盲目地认为自己掌握了家庭财产的主动权,声称可以让男方净身出户,这种想法是非常不准确的,伴侣出轨不等于净身出户。

出轨并非不分或者少分财产的法定理由,它只是作为过错方法院酌定少分财产的理由,感情出轨、通奸都不属于法定损害赔偿的理由,只有达到重婚和同居才能提出损害赔偿。

关于忠诚义务规定在《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三条“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关于这一条的准确解读是,忠诚义务只是道德范畴的倡导性和宣示性的规范,法律是没法调整感情的。

实践中,违背夫妻忠诚义务的行为包括:重婚、与他人同居、通奸、卖淫嫖娼等。一旦发现伴侣有上述行为的应该首先控制情绪、积极收集证据,即使不能让对方净身出户,在分割财产时,法院也会酌情考虑男方作为过错方的因素,适当的照顾女方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