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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配一定能以重婚罪起诉第三者吗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4-09-10点击:41

以案释法

案例一:陈小燕与李小明登记结婚多年,婚后李小明经常以生意需要为由长期外出,一日,陈小燕在家中整理时,发现了自己的丈夫在外省与顾小娇办理的结婚证。

案例二:刘晓梅与张晓成系大学同学,婚后生育两子,因无人照顾孩子,刘晓梅辞职在家,后张晓成回家越来越晚,经刘晓梅调查,张晓成经常借口加班和一个叫丽丽的女子幽会开房。

陈小燕和刘晓梅均想与自己的丈夫离婚,并且希望通过重婚罪对丈夫和第三者进行惩罚,试问谁可以达到想法?

法律规定

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登记结婚的违法行为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他人登记结婚的违法行为。

重婚有两种情形:

一是有配偶而重婚,指已经结婚的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或者又与他人以夫妻的名义共同生活。

二是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指没有配偶的人,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仍然与之登记结婚,或者仍然与之以夫妻的名义共同生活。

《刑法》关于重婚罪的犯罪构成中最主要的是犯罪主体:有配偶者与明知他人有配偶者构成重婚罪的主体,不知道他人已经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不构成该罪的主体。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规定:重婚是禁止结婚的条件,重婚是婚姻无效的原因,不论是否知道对方已有配偶而与之结婚,重婚形成的婚姻均为无效婚姻。配偶一方重婚是另一方诉请离婚的法定理由,法院调解无效时应准予离婚。重婚是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的发生根据,因一方重婚而导致离婚的,无过错的另一方有权请求赔偿。

木棉释案

案例一中,李小明与顾小娇登记结婚是在和陈小燕登记结婚之后,属于已经结婚的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登记结婚的情形。李小明符合刑法规定的犯罪主体,其行为符合重婚罪的犯罪构成。因陈小燕找到李小明和顾小娇的结婚证,有充分的证据,可以直接以重婚罪到法院起诉李小明,且可以以重婚罪向李小明要求离婚损害赔偿。

案例二中,张晓成仅是和丽丽幽会开房,是以秘密的形式偶尔发生,没有和其登记结婚或者以夫妻的名义共同生活,不符合重婚罪的犯罪构成。刘晓梅不可以以重婚罪起诉张晓成,但可以在合法取得的出轨证据充分、有效的情况下,刘晓梅提出离婚,并得到法院离婚损害赔偿的支持。

木棉姐姐提醒:

1、一夜情、婚外情不构成重婚罪

2、不是所有的出轨证据都能得到法院认可,必须取得途径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