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官司离婚对方拒不出庭能当场判离吗
有时候离婚也能碰见一些“无赖”,一方想离婚,对方却坚持不肯离。协议离婚不同意,诉讼离婚开庭了也拒不到庭,这种情况下,只能拖着吗?
既然对方一直不同意离婚选择拖着,那么协议离婚肯定是不可行了。但是想离婚的一方依然可以选择诉讼离婚的方式来离婚。让我们来看一个例子。
赵芳和薛凯都是再婚,婚后两人育有一子。一开始,他们的感情还不错,但相处时间越长,他们之间的冲突越来越多。薛凯觉得赵芳太性格太强势,对家庭缺乏关心,便起诉离婚,第一次起诉,法院没有判离。
然而,在法院没有判决离婚后,赵芳把薛凯和他们的孩子赶出了家门,从此不再管他们。为了维持生计,薛凯带着孩子到处打工。薛凯独自承担他们的生活费和孩子的学杂费。期间赵芳也没有联系和关心过两人。长此以往,薛凯也担心影响到孩子的成长和教育,2022年5月,薛凯再次向法院起诉离婚,并要求孩子抚养权归自己,赵芳需要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经法院审理后认为,双方在第一次判离之后,双方又分居多年,仍未能和好,事实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经判决准许两人离婚,孩子因较长时间跟随薛凯生活,考虑到改变生长环境对孩子成长不利,法院判决孩子抚养权归薛凯,赵芳每个月支付500元抚养费。
一般来说,在诉讼离婚案件之前,双方都会进行调解,一方不出庭,法院一般会仔细考虑,不会做出缺席判决。但是,公告送达的案件除外。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所以在诉讼离婚案件中,一方对于离婚采取漠视态度,不改正,不配合,不到庭,案件依然可以缺席审理。离婚诉讼中被告不出庭对原告没有任何影响,对方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是对自己诉讼权利的放弃,法院有权根据情况依法审理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