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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不幸福的婚姻难道真的离不了吗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4-09-07点击:53


案件:甲女与乙男通过媒人介绍相识,通过短暂接触了解,在双方父母的催促下,双方登记结婚成为法定夫妻。由于双方婚前互相了解不透彻,婚后才发现彼此性格不合,双方争吵不断。婚后第四年孩子出生了,但孩子的出生并未给双方的关系带来缓和,反而使双方矛盾层出不穷,最终双方矛盾无法调和,夫妻感情彻底破裂,已无和好可能。 甲女与乙男协商离婚事宜,乙男要求甲女将结婚时乙男给的十万元彩礼钱退给乙男。但甲女早已经将十万元彩礼钱用于双方婚后家庭支出,根本无钱可退。乙男根本不管这些,他对甲女说如果不给他退钱,她就别想离婚。

后来乙男常年外出打工不回家,双方断了联系。甲女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判决双方离婚,但人民法院以法院文书无法送达乙男为由,驳回甲女诉讼请求。

以上案例是我们日常生活中经常能遇到的事情。在这种情况下,莫非甲女真的就没办法与乙男解除婚姻关系了吗?答案是否定的。乙男常年在外打工不回家,双方断了任何联系。甲女完全可以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并申请乙男为失踪人员。在人民法院发出寻找乙男的公告两年后,如果乙男仍然没有任何消息,那么人民法院将宣告乙男为失踪人员。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夫妻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判决双方离婚。

综上,婚姻是双方的,因此当夫妻感情彻底破裂后,完全可以协议离婚或通过法院诉讼离婚,并不存在离不了的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