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不同意离婚就真的离不掉吗
案情介绍
离婚往往采取双方自愿,但是如果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怎么办?
王女士和男方于2017年相识,不足3个月便登记结婚,并且在2018年生了一个儿子。
看似幸福的一家,其实矛盾重重。双方由于婚前接触较少,结婚过于匆忙,草率结婚,感情基础薄弱,并未建立起真挚的夫妻情感。
而男方性格暴躁,有严重的暴力倾向,婚后双方发生矛盾时,男方不能冷静的处理问题,多次对王女士拳脚相向,并恶言侮辱王女士及其父母。
更有甚者,在王女士怀孕5个月时,男方还在对她实施家庭暴力,孩子出生后,当着孩子的面多次对王女士实施家暴和辱骂行为,给孩子造成非常不好的影响。
并且男方好逸恶劳,不履行家庭义务,毫无家庭责任感,不曾在物质和精神上照顾王女士和孩子。王女士忍无可忍,为了孩子的身心健康,决定离婚。
本案争议:男方不同意离婚
王女士通过网络找到了元甲律所,并委托元甲律所帮助其顺利离婚,不要求财产分割,只要求孩子的抚养权和每月3000元的抚养费。
元甲婚姻家事团队了解案件经过,总结出孩子由于年龄还小,男方还有暴力倾向,女方争夺抚养权占据很大优势,然而男方借故孩子不能缺失父爱,恶意拖着王女士,坚决不同意离婚。这也是本案的最大的争议点,元甲婚姻律师团队决定和解和诉讼同时进行。
案件过程,元甲律师多次和男方沟通
元甲婚姻家事律师姚平律师认为和解是最快捷最有效的方式,同时选择采取诉讼是为了从法院开到调查令,进而从派出所调取多次男方对王女士家暴的报警记录、出警记录以及相关证据。
制定方案后,姚律师多次和男方展开沟通,让男方一步步从不同意离婚到同意离婚,从争取孩子抚养权到放弃抚养权,从抚养费每月2000元到每月3000元,最后男方的关注点落在了孩子的探望权上。姚律师和王女士沟通后,最终王女士同意让男方多次探望孩子。
案件结果,王女士开始新的生活
在姚律师的努力下,双方达成共识,并于2020年10月15日收到案件调解书,王女士顺利离婚,摆脱噩梦,重新开始新的生活,孩子的抚养权归王女士所有,并且男方要每月支付3000元抚养费,一切皆如王女士所愿。
元甲律师寄语:双方感情破裂都是来源于生活中的点点滴滴,即使多次报警记录也难以认定家暴的事实,更难以达到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程度,最好的办法还是找到对方真正在意的点,晓之以情动之以理,能在庭前解决最好,直接避免了诉讼时对方不同意离婚法院驳回诉讼的情况。
案件延申,一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
一方不同意离婚最好的方式就是和解,如果和解不成的,便只能和法院起诉,那么什么情况下能判决离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身为元甲律师,“受人之托,忠人之事”,在为陈先生获赔14万余元感到开心的同时,我们也将不断努力,一直凭借“专注、专业”精神,更好的为每一位委托人争取应得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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