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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想要离婚另一方坚决不同意怎么办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4-08-31点击:51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坚决不同意怎么办?

首先,根据《婚姻法》的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也就说只要在诉讼中主张离婚一方能够证明存在上述情形之一的,那么法院通常就会判决准许双方离婚。

那么,如果没有上述情形或者说无法证明上述情形的怎么办呢?

第2,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那么,问题来了。"感情确已破裂"应该如何界定呢?由于离婚案件多由基层法院管辖,依靠法官的主观判断来决定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又缺乏依据和信服力,所以在实践中法院在判定"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时,通常采用"二次诉讼"的"潜规则"。所谓"二次诉讼",我大概给大家解释一下,也就是说主张离婚一方在法院下发的不予准许离婚的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后再次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离婚,那么第二次诉讼通常法院会判决准许离婚。这里面的潜在的逻辑就是,第一次诉讼可能是你冲动,冷静之后,又来离婚,那么法官也就能认定夫妻感情已经破裂,最起码主张主张离婚一方对另一方的感情已经破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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