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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全责却死活不给钱不想每天上门要还可以这样做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4-08-31点击:61

在新中国成立半年多的时候,就颁布实施了第一部法律。毕竟对于我们这样一个泱泱大国来说,只有道德的约束是肯定会乱套的。可是在这样一个相对成熟的法制社会,还是有那么一些不公平的事让受害方束手无策。

比如说在一场事故中,警察蜀黍明明判了对方全责,可对方却一直赖账,保险公司也一直推脱,这个时候还真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今天小编就来普及一下,如果对方耍赖,除了一直上门要钱,还能这样做!

代位追偿是什么鬼?

保险人代理被保险人向第三者行使请求赔偿权力。

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取得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保险人的代位求偿金额以其保险赔款金额为限,如从第三者处获得的金额超过其赔偿额,应偿还给被保险人。

说人话。。。

在你已经投保交强险以及商业险中的“三者险、车损险”的前提下,如果你与对方车辆相撞,警察蜀黍明确表示对方全责,但是对方只购买了交强险,个人经济情况也不好,无法进行赔付。

这个时候你就可以向自己的保险公司申请先把修车的钱赔给你,然后由保险公司去向对方追讨赔偿款。

ps: 如果车损(比如轮胎、轮圈、后视镜以及车内物品等等)不在赔偿的范围内,是不能申请的。

什么情况可以申请代位追偿

责任方拒绝或者无法赔偿损失

现在各个地方的汽车保有量越来越大,“平民撞上豪车” 这种新闻并不少见,这种情况下如果平民是责任方,那可能他想赔也配不上,毕竟经济条件有限。在日常生活中,拒绝赔偿的事情确实也存在。

责任方故意拖延赔偿的时间

“玩消失”这种事情一般都是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才会发生,就比如需要赔钱的时候,事后打电话不是出差,就是关机,反正就是找各种各样的理由拖延,对于这种情况就可以申请代位追偿。

责任方拒签责任认定书

一般情况下如果有警察蜀黍在的话,责任认定书都会签的,但是大家看新闻应该都知道比警察蜀黍还牛的牛人也比比皆是,但是就算是这种情况,这个“牛人”也逃不掉,还有“代位追偿”治他。

责任方逃逸但被记下车牌号

小伙伴们看到这个小标题应该就会明白,如果能记下逃逸车主的车牌号,就能从相关部门查到车主的相关信息,逃逸车主也是逃不掉的。

怎么申请

相关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保险法》第60条有明确规定:”代位追偿应是法律赋予保险人的职责,而非附加服务。保险公司不能以启动代位追偿,将增加保险公司人力成本及赔付压力为理由,也不能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没有要求第三者承担责任为由,而不承担保险责任。

现在的社会,奉行着“这也不赔、那也不赔”的企业准则的公司也不是没有,如果真的遇上保险公司耍赖,一是可以把保险公司告到保监会,二是直接向法院起诉保险公司,要求支付保险理赔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