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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最新规定这四种情况下法院判决不准离婚不明白会吃亏的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4-08-03点击:87

在现下的成人世界中,随着思想的解放和西方性文化的影响,结婚、离婚都成了家常便饭,追求自由和更契合的感情成了人们的理想。然而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离婚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才可以,如果出现这4种情况,法院会判不许离婚。下面我们就一起来看看。

1、男女双方非自愿离婚的情况:不管是结婚还是离婚,都必须遵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所以双方自愿是离婚的前提条件,其中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法院就不会让当事人离婚。

2、夫妻感情未破裂:也就说,如果双方对离婚的意见没有达成一致,且一方无重大过错,法院会判不许离婚。法院一般会判决6个月的冷静期(即判处不准离婚,且6个月内若无新证据不准许上诉),若6个月以后还要执意离婚的,才会判允许。

3、女方在怀孕期间:为了体现对妇女、儿童的尊重和保护,婚姻法明确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考虑到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及中止妊娠后的身体和心理状况,从保护女性及子女利益的角度考虑,在这个时期内男方提出离婚将不会被批准。4、军人一方没有重大过错:一般来说,作为军人的配偶,只要军人一方不同意离婚,军人配偶很难离婚,除非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这里的重大过错是指有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以及其他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法律对于爱是宽容的,但是对于婚姻是谨慎的,最后小编想说,婚姻不易,且行且珍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