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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宁市一女子遭前夫砸车 原因竟是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4-08-02点击:78

近日

伊宁市公安局汉宾派出所

及时调解一场家庭纠纷引发的冲突

妥善化解了当事人双方的矛盾

有效维护了辖区的和谐稳定


2020年3月28日,汉宾派出所接到一女子报警称:“我的车被人砸了,你们快来看看吧。”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往现场。

“砸车的是我前夫,我俩已经不在一起生活了,因孩子的问题,他把我的车砸了,我没办法才报的警。”报警人张女士说。民警通过张女士获取了前夫杜某的联系方式,通过电话告知杜某来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

询问中,杜某说出了自己砸车的原因。原来,张女士和杜某两人婚后有一子,均十分疼爱孩子,因感情不和已离婚,孩子由张女士抚养,杜某十分想念孩子,经常要求张女士将孩子带给他照看。3月28日晚上,张女士准备去杜某家楼下将孩子接回时,两人商量孩子抚养权的问题,发生争吵,杜某一气之下将张女士驾驶的白色轿车后排玻璃砸碎。于是便有了开头的那一幕。

了解了事情的经过和双方的意见,民警首先对双方进行劝解:曾经夫妻一场,为了孩子的身心健康,要心平气和的共同协商好孩子的探视和抚养问题,同时对杜某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杜某对自己的行为表示非常后悔,请求民警调解处理。鉴于情节较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之规定,经民警调解,杜某赔张女士车辆维修费用5000元。

普法小贴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之规定,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按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警方提示:

遇到问题要用理智的方式解决,恶意砸坏他人车辆是违法行为,砸车者将会受到法律的惩处,情节较轻的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规定,严重的可能涉嫌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罪,对所造成的损失还将承担赔偿责任。

信息来源:平安伊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