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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侣之间闹分手男子将对方车窗砸坏被判拘役五个月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4-08-01点击:86

楚天都市报8月15日讯(记者张理晶 通讯员郝硕)情侣二人吵架后过了几日,男子郑某得知女子刘某与别的男子在酒吧唱歌,直奔酒吧持甩棍将对方车窗砸碎,事后被警方抓获。记者今日从江岸区检察院获悉,近日法院一审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郑某拘役五个月。

湖北男子郑某是武汉某酒吧的一名员工。去年8月,郑某与其女友刘某因琐事发生了争吵,可几日之后,双方的关系还是没有得到缓和。一天,郑某正在上班,刘某发短信提出分手,由于工作太忙,郑某也没有回复。8月6日凌晨,郑某的同事告诉他,刘某和另一名男子在江岸区的一家酒吧里唱歌。得知此事后,郑某心生不快,立马开车来到了同事所说的酒吧,在酒吧门口,郑某看见了刘某的车,确认其就在酒吧里。

随后,郑某给刘某打电话,两人在酒吧门口见了面。“那个男的是谁?”“不用你管!”,两人见面后,几言不合,郑某瞬间火冒三丈,先是抢了刘某的手机,然后持甩棍砸碎了刘某的车窗。刘某的朋友见状,马上拦下出租车和刘某离开了现场,郑某气不过,又将刘某的手机摔坏。

事后,刘某报了警,郑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据刘某朋友供述,刘某与郑某提出分手后,郑某不愿意,所以就发生了矛盾。

经过鉴定,郑某毁坏的财物价值8000余元,经过沟通,郑某的家属主动给刘某赔偿了2万元的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

近日,江岸区法院一审开庭。郑某的辩护律师表示,起因是郑某没有正确处理好婚恋纠纷,才引发了本案,但事发后,郑某对刘某做出了经济赔偿,并取得对方谅解,同时也具有良好的认罪、悔罪态度,所以提请法院从轻处罚。

法院审理认为,郑某的行为已经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但事发后,郑某能够自愿认罪,同时结合其辩护律师陈述的观点,最终决定判处郑某拘役五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