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婚姻登记后中产家庭小心被小三折腾返贫
近期,随着全国各地国的人口全年出生人口已经低于一千万了,人口出生率才6.7%左右,进一步加重了了我国老龄化,怎么提高出生率成为各省面临的巨大问题。
突然,几天前四川省优先提出了取消了结婚限制也可以让孩子上户口的提议,大家讨论的沸沸扬扬,于是产生了以下几点设想。
取消结婚登记,小三的孩子可上户口
随着社会的发展变化,现在这个男女出轨,有小三小四的事太多了,以前计划生育政策严格时,小三生的孩子一般是上不了户口的,现在这种平衡彻底打破了。
当今社会的生育观,一些年轻人觉得结婚没什么好的,既限制经济自由还限制人身自由,还会带来生活水平的降低,所以很多90和00后,不结婚,结婚不生娃。
四川等地取消了生育登记对婚姻的限制,也就是说你可以不用结婚也可以给自己孩子上户口,哪怕是亲生父亲有犯罪记录,私生子也不用承担什么后果。
取消结婚登记,什么人受益
受益人群也不是没有,该项政策对于同性恋者就有很大的帮助,他们可以直接通过科技的方法来生育并给孩子登记户口。因为有些人无法完成婚姻,但是很想要孩子,可以是妈妈带着孩子去上户口,也可以是爸爸带着孩子去上户口。
当然,单亲家庭也会带来很多的社会问题,很多的孩子在心理上和行为上也要有很多的问题,尤其是今后结婚,很多中产家庭会从独生子到嫡长子、庶子的转变,本就畸形的家庭问题,会越来越不正常。以后会在婚姻招聘中出现,“只娶嫡女”的广告词!
小三小四的孩子可以继承
即使现在有法律的保护,但你一直受到社会人民的歧视,她也受不住这种歧视。在婚姻生活中,有可能会出现可撤销的婚姻,这时候遇到了继承,那么两者之间有什么样的关系呢?很多人都不清楚这方面的规定,在面对这种情况下,我们就需要利用法律的武器来进行解决。
根据《婚姻法》第十二条规定: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
继承法上,配偶的继承权是不能作为配偶而享有继承权的,但是同居期间的财产可以通过法院判决处理。未来的养老问题和继承问题都不可回避,无效婚姻所生的子女,作为非婚生子女然享有继承权。
尤其是作为中产家庭,最有可能出现返贫的情况,因为富二代家里对生育问题管束很严格,出去找小三留下孩子的情况不太多。面对穷苦人,根本也不可能出现什么小三小四,长期的投入不允许他们这么搞下去。最终只有中产家庭的男女会遇到以上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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