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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陕法院家事审判暖人心 悉心调解获双赢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4-11-07点击:13

近日,陕西省宁陕县法院家事审判团队邀请县妇联负责人对一起离婚案件进行庭前调解,减少了当事人的诉累,获得了当事人的满意。

原告胡月与被告刘明于2005年相识,一年后生育一子,后在宁陕县民政局补办了结婚登记手续。婚后不久,孩子因患病,需要长期服用药物控制病情,使这个原本就不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由于家庭经济等原因,双方时常争吵,原告遂于2013年外出打工,夫妻双方长期处于分居状态,缺乏沟通交流,加之相互指责猜疑,导致夫妻矛盾进一步升级,夫妻感情更加恶化,原告于是起诉离婚。

受理此案后,该院家事审判团队考虑到家庭及孩子的实际困难,立即联系被告了解相关情况。被告情绪非常激动,表示原告出走期间对孩子不管不顾,孩子都是自己和年迈的父亲照顾,且孩子生病期间原告从未给过孩子一分治病的钱,更别说探视孩子,没有尽到一个母亲应尽的责任。鉴于此种情况,宁陕县法院与县妇联积极沟通,并由县妇联主席及该院家事审判团队的两名女法官组成调解团队进行庭前调解。在调解之初,双方情绪仍然十分对立,县妇联主席从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角度出发对原被告进行细心的劝导,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两名女法官通过面对面、背靠背的方式从情理、法理角度对原被告进行思想引导,经过三个多小时的调解,原被告双方的怒火逐渐平息,并冷静下来同意考虑和平解决。

次日,双方情绪逐渐平稳,办案法官趁热打铁,最终促使双方达成协议,原告当庭履行抚养费,并承诺依照调解书的约定时间按期给付其他钱款,一起离婚纠纷通过暖心的方式得到解决。原被告在签下调解书的一刻,纷纷对宁陕法院的家事审判方式表示感谢。(文中当事人均系化名)(郭国家 通讯员 卢云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