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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一点法律知识诉讼离婚有几个阶段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4-10-15点击:4

如果双方当事人就离婚事宜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那么坚持离婚的一方就需要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诉讼离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可能会出现如下几个阶段:

1、诉前调解(一个月左右)

第一次起诉离婚,大部分法院会有一个诉前调解的程序。在法院收到起诉材料后会先移到诉前调解员的手中。诉前调解员在一个星期内会联系双方,进行诉前调解。如果第一次调解有可能调离婚或不离的,那么还有可能组织第二次调解。如果经过一次调解,双方争议比较大,或一方坚持要移送到审判庭不愿意再调解的,调解员会直接移送到审判庭。

2、第一次起诉离婚

诉前调解没能调解成功的,案件就会已送到审判庭。审判可能会出现如下两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对方同意离婚(六个月以内)

法院在开庭审理时,对方同意离婚,那么法院会继续审理关于孩子(如有)的抚养权、抚养费以及夫妻财产分割事宜,第一次开庭处理不完的,需要二次开庭或三次开庭。这个程序一般控制在六个月内审结。

第二种情况:对方不同意离婚(三个月以内)

法院在开庭审理时,对方不同意离婚,且表达愿意为夫妻感情的修复做出努力的,如果没有特殊情况(指《民法典》第1079条规定的五种情形),法院通常会驳回原告诉讼请求。这种情况的审理相对比较简单,一般一次开庭就结束,并且会很快下判决,整个程序一般控制在三个月以内。

但是原告并没有达到离婚的目的,收到这个判决后,很多人是不愿意去试着和好继续共同生活的,还是坚持要离婚。

3、第二次起诉离婚(“等待期”六个月审理六个月内)

如果第一次起诉离婚被法院驳回,原告仍坚持要离婚的,需要等第一次的判决生效满六个月后第二次向法院起诉离婚。(等六个月)

第二次起诉离婚,如对方仍坚持不同意离婚的,法院通常会做对方的工作让对方同意离婚,也会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直接判决离婚,并审理小孩(如有)抚养权、抚养费及夫妻财产分割事宜。这个程序一般控制在六个月以内。

4、第三次起诉离婚(出现的概率比较低)。《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