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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法协议离婚诉讼离婚应该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4-10-14点击:38


第一、做好打持久战的心理准备,很多人都误以为只要双方感情破裂法院就会判决离婚。司法实践中不是这样的,只要对方不同意离婚,第一次起诉,原告没有证据证明本案符合《民法典》1079条第3款法定判决离婚的情形,第一次起诉,肯定是不会判决离婚的。

第二、准备好感情破裂的证据,打官司就是打证据,证据一定要准备好。

第三、如果你坚持离婚,第一次起诉离婚,即使法官让你撤诉,你也要坚决不能撤诉。

第四、即使你拿到了驳回起诉的判决书,过了十五天的上诉期和六个月后,你也可以再次起诉离婚。

第五、判决不准离婚之后双方分居满一年的,一方再次起诉,应当准予离婚,所以一定要持续分居。


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