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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起诉到法院被告坚决不离婚怎么办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4-09-06点击:35

一、离婚诉讼法院,被告坚决不离婚如何处理。

在提出离婚申请后,对方坚持不同意离婚,不影响法院的裁决,如果离婚理由充分,法院将作出离婚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什么情况不能起诉离婚。

该法规定了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但自由不是绝对的,而是在法律框架内的自由。许多情况下,提出离婚也是有限制的。

1、女方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终止妊娠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当事人提出离婚的,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限制男方一段时间内离婚请求权的主要目的是保护妇女和子女的合法权益。当事人提出离婚诉讼请求的,除特殊情况外,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审理过程中如发现女方有上述情形,男方的离婚申请应直接予以驳回,特殊情况除外。当事人提出离婚请求的,不受本条款的限制。

2、现役军人的配偶提出离婚请求,除非征得军人同意,除非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该条是对现役军人申请配偶离婚权利的限制。在婚姻法中体现出对军人婚姻的特殊保护。在此,军人一方有重大过失的,可以根据婚姻法第32条第2款前三项进行判断,即:“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事实证明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以及经常存在赌博、吸毒等恶习。

3、判决不准离婚与调解和解的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无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提出起诉的,不予受理。本条款只限制原离婚诉讼原告一方,被告一方不在此限,原被告方作为原告提出离婚诉讼的,应予受理。该条的另一项限制条件是“无新情况、新理由”,即以离婚为基础的原离婚事实、理由并无实质改变情况。感情确已破裂的新情况、新理由,则不受本条款之限制。

三、离婚诉讼法庭会不会判离?

1、法院判决夫妻双方是否离婚,并非看第几次诉讼,而是看夫妻双方的感情是否彻底破裂,只要审理案件的审判人员通过法庭审理,最终认定夫妻双方感情已经破裂,即使被告方坚持不离婚,法院也会依法判决离婚,比如有证据证明夫妻双方都已经分居满二年,即使一方再坚持不离婚,也是要判决离婚。

如果第一次起诉,对方坚持不离,而原告方无法拿出明确的证据来证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法院可以判决不离婚,从而给双方一个恢复感情的机会。

3、如果第一次判决未被宣判,六个月后仍可再次起诉,但过六个月则不是一成不变的,如果原告有新的理由和事实,可在六个月内提出起诉。

4、如果在起诉开始审理后,显然认为对离婚一方不利,法庭很可能判决不离婚,本人建议要求离婚一方立即撤诉,从而缩短第二次起诉的时间。主张不离婚的一方则尽可能地挽回对方的感情,至少尽量让法庭作出判决,以拖延时间。

上述知识小编对“离婚起诉法院,被告坚决不离婚如何处理”的问题进行了解答,起诉离婚后,另一方坚持不同意离婚,不会影响法院的裁决,如果离婚理由充分,法院将做出离婚判决。如需法律援助,欢迎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