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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起诉离婚另一方不同意怎么办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4-09-01点击:48
法律视角【一方起诉离婚另一方不同意怎么办】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编审、教授姚佳:在婚姻自由的基础上,婚姻法作为一种国家干预形式,其所要实现的是如何更好地保障个体权益与人格独立,通过制度完善实现价值选择与法律规则的合理可行。在诉讼离婚情形下,人民法院以调解为前置程序,对于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主要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多方面进行判断。然而,在实践中,法官作为某一婚姻关系的“旁观者”,即便其再换位思考,也很难将自身完全“代入”某一具体的夫妻关系之中,可能会遇到较多判断难题。这也就出现了当事人意欲坚决离婚,而法官却试图从客观角度判断不准离婚等诸多“两难境地”。民法典在婚姻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基础上,增加了相关判断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标准,即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五款规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这一规定对当事人具有积极意义,对法官掌握相关判断标准也增加了一定可操作性。
来源: 光明日报